情感计算在智能司法取证中的情感证据效力如何界定? 热门官方
回答:情感证据(如嫌疑人的语音颤抖、面部恐惧表情)可作为“心理状态辅助证据”,但不能单独作为定罪依据(因情感可被伪装)。效力界定需满足:① 客观性:通过多模态交叉验证(如语音颤抖+心率升高+微表情,三者一致才采信);② 关联性:情感状态与案件直接相关(如“因被威胁而产生的恐惧”而非“因其他原因”);③ 合法性:采集过程符合隐私法规(如获得嫌疑人同意)。某检察院试点显示,结合情感证据的案件审讯效率提升30%,但需人工复核避免误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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